读书心得容斋随笔随笔卷三

典章轻废

容斋随笔 · 洪迈(南宋) · 随笔卷三 · 第 21 则

规矩制度,总有一旦废除后就无法恢复的。牧守有“铜鱼之制”,就是给新任命的刺史半边左鱼,他到州中上任时,取州库中的半边右鱼查验是否合契。武则天显德六年,特意下旨说刺史有特别颁发的制书,验证不需要符契,于是将此制度废除。唐朝门下省与中书省官员向宰相汇报,送上呈文后,四名宰相坐在一张榻上,各自占据一个角落,叫做“押角”。后晋天福五年时,也下令废除了这项制度。

我的心得

随着防伪技术提升,符契优越性已经不明显了,实施起来又麻烦,废除也很正常。同理再过几十年,纸币防伪技术可能也将衰落,由于使用人群少,可能制假成本会高于获利。文中提到的都是一些皮毛之制,废就废了。

洪迈原文 · 随笔卷三 · 典章轻废

典章故事,有一时废革遂不可复者。牧守铜鱼之制,新除刺史给左鱼,到州,取州库右鱼合契。周显德六年,诏以特降制书,何假符契,遂废之。唐两省官上事宰臣,送上,四相共坐一榻,各据一隅,谓之押角。晋天福五年,敕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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