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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ang 立党 (劝人卖房/学CS/买SP500/纳100/OpenAI/Anthrop第一人) · 2026-05-13T03:27:57.000Z

原则1,AI时代的第一性原理:LLM一定会越来越聪明,benchmark越来越高,context window越来越大,reasoning越来越长,价格越来越便宜,inference速度越来越快,

这是scaling law今天依然持续的具体方向,不用你质疑,这是你唯一的信仰和行业最大共识。

原则2, 管理学设计红利:从我提出“自动编程机”、行业提出vibe coding、SWE-Agent以来,从cursor到manus到metaGPT到claude code,

人们逐渐把LLM Agent抽象成人,把软件管理、工程管理、管理学等等所有方法论直接套在multi agent workflow上面,严格按照人类管理学的方式去拆分、review、执行、反馈、循环,

这一波很快红利也吃完了,因为 a. LLM Agent毕竟不是人,存在着memory有限、执行力有限、function calling工具有限等等局限;b. 人类用于管理学的各种方法,直接套在LLM Agent上有利有弊,红利迅速挖掘完,剩下的弊端大量存在,比如过度交流、七手八脚、随时停工等等。

原则3,LLM Agent的职位和定位:绝大多数人,把claude code当做一个工具,最终的产品是用工具来完成的,最终的代码也是人与SWE Agent一步一步interactively迭代产生、迭代review、迭代部署的,

而我反复告诉过所有人,也是我又一条首次提出的原创观点,multi agent未来越来越会变成本身的一个runtime,这个runtime就运行在production里面,产品和面向的对象消费的,不只是软件或者SaaS本身,而是这个runtime实时产生的内容,

所以claude code/opencode/codex/openclaw这些agent,本身将会越来越多地被嵌入到产品本身,在产品关键逻辑和决策中发挥作用,

而绝对不仅仅停留在开发层面,把产品仅仅局限在SWE Agent单向产出和部署的代码和服务上。

原则4,也是我一直强调的,就是当人们试用了SWE Agent这种强大工具之后,人们还有哪些low hanging fruits可以寻找?SWE Agent目前最适合解决哪类问题?

我反复讲过的一点是,对于一个设计复杂、环境复杂、场景复杂、用户复杂、体量复杂、范式复杂、一切开放、一切无解的超级复杂系统,这并不是SWE Agent最擅长的领域,相反这些场景需要人去和环境、客户、场景、性能一点点迭代才能打磨好的产品,

比如微信的100种功能,Facebook的一大堆功能模块和十几年来迭代出来的极其复杂的infra,支付宝后面成千上万的基金和风控,这些都不是AI Agent能一次性解决的问题,相反这些场景和问题不仅高度开放,更高度依赖人的观察、人的设计、人的反馈、人的定义。

AI Agent最适合的场景,甚至是我原创提出goal driven(https://github.com/lidangzzz/goal\-driven/…)设计的最适合场景,在不考虑token使用量和时长的条件下(参照第一性原理,这些成本必然会越来越低),必然同时具有如下特点:

a. 定义简单、干净、封闭(一道数学系、一个确定性最小系统、一个编译器、一种算法、一个lean证明、一个电路或者信号模拟、蛋白质模拟和预测、CAD设计与仿真、游戏关卡测试、行为经济学仿真,都是well-defined problems,都有非常明确且封闭的边界)

b. 解决问题的搜索空间巨大(可能有100~10万种天马行空的解决方案,并且绝大多数都是错的)

c. 容易验证,容易verify,验证的成本是设计成本的千分之一(比如编译器,设计可能需要几万行甚至几十万行,验证只需要2000个test case全面覆盖,或者一道数学题,解决需要100步,验证答案只需要带入或者lean编译这一步)

当然,写一段简单的代码,定义一个封闭、完整、定义完全的编程问题,符合上面这些定义,

但是设计一套巨大、复杂、开放、与现实世界深度绑定、高度耦合的系统,让这个系统复杂迭代、添加功能、沟通、review、工程管理、产品管理,这些问题都远远超出这个范畴,很明显是不符合这个要求的。

人们未来探索这些multi agent产品和场景的最关键出路,在于继续挖掘这一类问题,而不是盲目把agent比作一个人,乱套各种管理学方法。

原则5,这一点我先保密,之后我再讲。

精选留言10

jacklondon赞 7

看样子党哥真的很想出圈火一把,接受美女张小珺的访谈

Lupin Lin赞 2

原则3的 runtime 观点深有同感——我们用 Agent 做视频自动发布时,Agent 本身就是产品的一部分而不是开发工具。Agent-in-production 比 agent-for-development 想象空间大得多

未知赞 1

你这套原则的本质是让你信仰一个不断自我实现的预言。scaling law成为信仰之后,谁还敢说它可能放缓?说出来就要被当成傻子。这才是最深的洗脑。

Stometa赞 1

原则 1 作为信仰可以, 但 context window 越来越大这一条实测有 nuance — 200K token 是理论值, 100K-150K 时指令跟踪能力已经断崖下降. Scaling law 在 inference cost 上确定, 在 effective context 上还有质变等待发生.

解析金赞 1

党哥,罗老师回归了,你中推第一网红的位置危险了

Hinker Liu赞 1

同意立党的观点,实施的难度是:我们都会变成AI 上下文的奴隶。

未知赞 0

把scaling law当信仰,这个操作本身就是最大的认知税。谁说它是信仰,谁就在给自己加保险——万一失败了,那是你没有信仰。

daniel赞 0

前四条像在开宗立派,第五条直接进入付费彩蛋环节了。

总结一下:Agent还没成人,PPT先成仙了。

Minions赞 0

AI时代是真的

淘沙者(TheSandPicker)赞 1

这个论点高度可信,但“唯一信仰”的表述忽略了潜在的scaling wall或范式转变风险(如后transformer架构或数据墙)。<br>历史经验显示,摩尔定律也曾被视为永恒,直到物理极限逼近新范式。延伸思考:scaling红利最大化依赖于推理时scaling(test-time compute),而非仅pretrain,这可能是下一波超预期爆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