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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认为胡惟庸和蓝玉大概率真的想造反。
有一说一,对于被牵扯到胡蓝两案中的几万各级军官、文官、平民来说,家破人亡完全是无妄之灾。毕竟蓝玉一个月跟上千人吃流水席、席间逢人便喊“我要做大事”实在是太假了。但我读了根据胡蓝案口供编成的逆臣录和奸党录后,反而认为功臣们很可能真的(起码是尝试过)跟朱元璋爆了。
要理解这个问题,就得理解洪武朝的有趣之处:很多功臣活得又寒酸又压抑。
按照奸党录里的招供,洪武十年,胡惟庸和李善长、唐胜宗等人一起喝酒时说,你们这些人穷,没钱,我家里有,“抬出来给你们用”。于是给每人钞一千贯。这些公侯一个个千恩万谢。只有李善长装逼,说我家里不缺钱,不用给我。
实际上他是打肿脸充胖子。李善长贵为太师,曾经亲自找自己家三个仆役每人借五十两白银。胡惟庸是他的亲家,当朝宰相,李善长拜寿时送的礼物是两只羊、二十瓶酒、果子一盘。果子还是从南雄侯赵庸那里现买的。
现存奸党录里,延安侯唐胜宗的部分最全,按照他家里仆役的供述,胡惟庸多次问唐胜宗父子,你家有钱没有,他们回答没有,然后胡惟庸就打钱。奸党录里供述的三次打钱一共金50两、银140两、缎子十匹、钞2400贯。大诰里随便拉几个贪官钱都比这多。
公侯比较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持有的大明宝钞购买力一直在下降。
奸党录里,李善长的家仆招供了一件事:有一回胡惟庸问李善长借几个仆人使唤,临走前李善长给这些仆人送行,一人赏70贯宝钞。按照一贯钞对应一两白银的标准,李善长相当于给了他们一人70两白银。
等到了胡惟庸那里,胡惟庸一听就说,这李太师给的也太少了,下令给这几个仆人每人赏银10两。
所以,在这个时候,70贯宝钞的价值就算不低于10两白银,也高不了多少。
这个事情发生在洪武九年,而宝钞是洪武八年发行的。也就是在发行的第二年,在天子脚下的南京,宝钞的购买力就已经跳水了。
而在洪武朝,宝钞最主要的支出条目,就是赏赐军队和功臣、赈灾、发工资——一个功臣的合法收入有相当一部分是宝钞。持有者使用时只能要么吃哑巴亏,要么逼对方按纸面价值交易(秦王就经常拿烂钞强买老百姓东西)。逆臣录里一些富户和蓝玉往来,富户们还有不少白银绸缎,但蓝玉这边只有宝钞。
货币都成这样了,人们自然会追求不动产。像傅友德这样的当世名将,都能拉下脸找皇帝求田问舍(一共申请九顷六十余亩,被驳回了),应该是真的有需求。
另一个点在于,功臣们往往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开销小不了。
奸党录里,吉安侯陆仲亨对延安侯唐胜宗说:家里老小又多,盘缠又少,不做(造反)等几时?还说“上位(皇帝)怪我们家里老小多,粮食不够用”云云。
在明初,功臣们的家小除了亲戚仆役外,还包括很多伴当亲随,战友子弟。这些人是将领的部曲家丁,战场上全指着他们拼命呢,不可能短了待遇。皇帝当然也了解这一点。可以参考武定侯郭英,洪武三十年,郭英被御史弹劾,罪名有两个:私养家奴150人,滥杀家奴5人。但朱元璋没有追究他,赦免了,让他成为了洪武朝仅有的几个幸存者之一。
实际上,因为新一代军官们很多都不把士兵当人,朱元璋还曾经拿开国公侯们养家丁部曲的故事教育他们:
敕谕武臣
制谕管军官人每(们),知道前辈老官人每,到处里厮杀,但寻见一两个好汉,留在根前,十分用心抚恤着,似那般积渐聚得多了,或一百、二百、三五百,将这等人便似自家兄弟、儿子每一般看待。因此上这等军士,但遇着厮杀,便在官人每前面杀得人。赢了,人都说道那官人好厮杀,谁知道是他抚恤得人好。自家纵然会厮杀,对得过几个?还是齐心伴当多呵赢得。人如今封公封侯,做都督府官,前辈老指挥,皆因抚恤得伴当好,功劳都做了他的,大官人位子上坐地。
但养这些伴当就意味着要花钱。就我所见,除了传统的要地、占田之外,方法还有这么几种:
最常见的是打完仗不上报,直接瓜分战利品。很多做过蓝玉亲兵伴当的都说自己曾被他赏马赏刀。另一位名将,宋国公冯胜,也多次因为战利品分配问题挨皇帝的惩罚。
有军官招供说,他们跟着蓝玉“谋逆”是因为蓝玉征北时对大家很好,公认的宽厚,有啥给啥,大家都承他人情。
按逆臣录来看,蓝玉是个善待士卒、深得军心,甚至情商也相当高的人。洪武二十四年,蓝玉经过河南卫,骑死了一匹驿马,等回了南京,他就自己出一匹马赔给了河南卫,让一个手下军官出差时顺路送过去。整件事处理得可谓得体,和明朝官方在他死后塑造的那个嚣张跋扈、肆无忌惮的形象完全不同。
另一个典型是汤和。汤和拎得最清楚,有钱就散,不蓄不争。奸党录里说,李善长问汤和“借三百个军与我打柴”,汤和回道“这是上位的军,不是我的军,如何能借与你?”。不愧是能在洪武朝善终的聪明人。这大概也是汤和打仗水平一般的原因——不养亲兵就导致进时没人冲锋,败时没人救命,想打好仗也很难啊。
还有靠职权照顾的。奸党录里提到,西安有个千户是胡惟庸的朋友,给子女指腹为婚的交情。千户本人去世后,妻儿孤苦无依,找到相府,胡惟庸安排他们家长子去其他卫所袭职,其他儿子留在相府当差。对于千户的女儿,胡惟庸表示自己儿子都已娶妻,无法履行婚约,另请李善长的一个亲近侄子娶了她。可见明初制度其实很随意,很多事情,如武官抚恤,即便有条例规定,但能不能办成也得看关系。没打过仗的胡惟庸都能为朋友尽心竭力,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其他公侯肯定只多不少。
这也能解释为啥唐胜宗陆仲亨比较穷,李善长不宽裕,胡惟庸却有钱。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胡惟庸当着丞相,就有门路搞钱;李善长基本退休了,没啥权力,比较寒酸;唐胜宗陆仲亨是被贬职过,工资一降,日子就紧巴巴的了。
唐陆几位侯爷的贬职经历也很抽象。他们有次办差回京路上,多骑了驿站的马,于是被罚在皇宫外站一天一夜,然后降为指挥,派到山西打仗去。他们到了山西就凑一起喝酒,一边喝一边抱怨说其他公侯也干了,为啥只抓我们。唐胜宗还搁那儿阴阳怪气:这仗也不好打,不如投对面蒙古人算了。众官皆笑。
这种小学生罚站式惩处在明初很常见,丞相汪广洋也罚站过。最搞笑的是有一次越南进贡大象,胡惟庸报告不及时,就被朱元璋下令捆在象腿上,“把象拖我”,第二天才放了。
按照奸党录里的供词,这些功臣之所以参与“谋逆”,想捞钱只占一部分,主要原因是卷不动了。工作又累又多,特别容易挨处分,甚至有生命危险,所以想干掉卷王老板,自己回家歇着。
典型如李善长,六七十岁的人,一会儿被派去北平,一会儿又去汉中,来回折腾,总是受罚,搞得老登经常口吐芬芳。
太师妻樊氏招云:洪武十一年六月,太师为救仪仗户(赐给公侯们干活的世仆)事,上位恼李太师,著人在本家门楼下拏去察院衙门。丞相奉旨发落归家,爷儿三个在前厅哭发狠:“我做著一大太师,要拏便拏。”当月第三日,丞相来望太师说:“不是我来发落你,上位怎么肯饶你?”
火者(阉仆)不花招云:洪武七年十月,李太师钦差往北平点树,回到瓜州,胡丞相差省宣使来说:“圣旨教你回凤阳住。”太师抱怨说:“我与上位做事都平定了,到教我老人家两头来往走。若是这等,事业也不久远。”八年三月,钦取太师回京。不数日,太师住,告诉胡丞相:“上位如今罚我这等老人,不把我做人。”
太师管田户潘铭招云:太师于洪武八年凤阳盖造宫殿,差往兴原转运茶,与陈进兴说:“许大年纪,教我运茶,想只是罚我。”九年三月回家,对胡丞相说:“许大年纪,教我远过栈道去,想天下定了,不用我。”
看这个招供,我倒觉得这些公侯们“谋逆”的动机还挺真的。虽然逆臣录里蓝玉遇到贩夫走卒都要喝酒聊天“做大事”,基本不可能,奸党录里李善长胡惟庸一帮人七八年计划刺杀朱元璋几十次也一眼胡扯,但这些抽象供词里应该是有一些真实成分的,只是混在大量罗织内容里,大家没当回事。
光看书里的小故事,这些公侯们也确实有充分的造反动机——受不了这皇帝也很正常吧,不把人当人,来回折腾,出点儿问题就得挨罚受辱。压力大,穷,人人自危,随时可能翻出十年二十年前的事来杀头。
关键你想回家退休都不行。你离开了权力中心,别人没有啊,以这皇帝的性格,说不准听了谁的话,突然一道圣旨下来就要你的命。有个官在蓝玉案后告老还乡,皇帝问他你怎么突然要走,他回答说我早就想走了,但在南京有仇家,我怕回去以后他向皇帝进谗言,把我害了。现在仇家牵扯进蓝玉案,全家团灭,我终于可以回家了。
不过能跑还是得跑。洪武后期是离南京越近越不安全。蓝玉案最难绷的一点就是外地卫所没啥事,最忠诚最能打的南京各卫反而军官快被图光了。南京老百姓也危险,什么“一(应天)府百姓都是胡党”,“在京之民,废(杀)及一半,迁于化外者一半”这样的描述,哪怕有夸张,也够哈人的。
所以我觉得,胡惟庸和蓝玉可能真的曾经计划跟朱元璋爆了——被老板欺负成这样,想反抗也合情合理。无非是这一版敌在本能寺失败了而已。而这也能解释为啥胡蓝案能杀这么多人,因为皇帝突然发现原来连老兄弟们都想做掉他,破防了。之前皇帝杀人虽然多,起码是有目的的,但李善长、蓝玉这两次明显不是,这种逮谁咬谁的株连杀法颇有种破防后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自古以来,造反的都是想进步的;但在洪武朝,造反的是想躺平的。也算人间奇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