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44458674/answer/3403447028
首先,明代有『堂上官』的概念,也就是不管发出去多少官衔,一个部门只有一个真正管事的『主官』。
在一些部门中,『堂上官』甚至不一定是名义的最高官衔。比如『锦衣卫堂上官』往往不一定是『指挥使』,可能是『掌印』或者『掌卫事』的『指挥同知』。
也就是说,官敕里要有『管部事』、『管该部』之类明确堂上官地位的文字,这个官衔才有含金量。
然后这里涉及第二个问题,部门指挥链。
说的通俗一点,分管生产的副总不能直接对销售部门发号司令,但如果他兼一个营销总监呢?
明朝的督抚道臣,名义上都是监察部门的派出工作组,也就是『宪官』。所以督抚一般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道臣一般是提刑按察司按察副使或按察佥事。
这个『宪官』序列的官衔给予他们风闻奏事、监督百官的特权。但要直接指挥地方官和驻军,抱歉,我们不是一个部门的,你去跟我上司沟通吧。
所以督抚道臣的加衔并不是乱加的。
总督要调动地方兵马备倭,你的权力来源在哪里?你能够直接指挥哪一层军官?
『兵部尚书』加衔的作用就体现在这里。虽然不是兵部堂上官,没有权力参与兵部的行政事务管理。但这个『兵部尚书』在军事指挥链上的地位是实打实的。
世宗实录卷四八四,嘉靖三十九年五月乙亥。胡宗宪奏:『……臣徒拥总督虚位而无其实,请稍假以事权……』。
得旨:『……宗宪此疏心实任事,可转大司马兼院右正,各抚操官等悉听节制……』
看到了?胡宗宪这个『兵部尚书』是请旨请来的。因为他的辖区里还有其他巡抚,以及掌管长江水师的操江都御史。这些同样手握实权的『抚操官』与『总督』分庭抗礼,配合程度并不理想。
所以胡宗宪要求『事权』,要能够把巡抚和操江都御史当小弟使唤的那种。嘉靖觉得这个要求很合理,但不能凭空给他个节制权柄,这不符合组织原则。所以给胡宗宪升『大司马』(兵部尚书)兼『院右正』(都察院右都御史),除了北京的正牌兵部尚书和左都御史,他就是最大的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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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情况,兵备道除了『提刑按察副使』一般还会加个从三品的『参政』衔(即兼分守道)。
为什么?难道只是为了加半品待遇吗?
因为左右参政是『布政使司』序列仅次于左右布政使的官衔,算是『知府』『知州』等地方官的上级部门。
这个加衔有利于兵备道参与地方行政事务,加强军地合作。说白了就是更方便调用地方上的钱粮、民兵和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