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90915466/answer/2470176634
阐述一下三个层面的逻辑:
-
第一层面:害怕的逻辑
如果领导要让人害怕,他就得有相应的武器,能给对方造成伤害。
这种武器主要分为精神攻击和实体伤害。
精神攻击主要是冷落、贬损、责骂、威胁、压迫,还可以发动同事群起而攻之,或围而不发、或反复骚扰,使人倍感抑郁、压力山大。
而实体伤害,不外乎,不让你升职加薪;置换岗位工作让你吃力不讨好;抓住你的错处对你进行经济性惩罚;或采取纪律规章处理处罚等。
现实中,最好用的,往往是精神攻击法。
——成本低、效果佳、收放自如,不分场合环境,全天候使用自如。还可以反复摩擦、可轻可重,不用白不用对吧。
不过,假如你经常看我的文章、或者逐渐混成了一个老油子的话,就会发现,精神攻击也就是压压初入职场、一张白纸的新人,对陈年老人绝对是没啥用的。
打打嘴炮就受不了的话,这么多年岂不是白混了。
所以,真正的终极武器还是来自于实体伤害。哪怕是老油子,对实体伤害也是忌惮三分,不然所有人都彻底放飞自我了。总还得有压箱底的东西来维持住体制的体面对吧。
那么,领导能不能做到这些实体伤害呢?只要他想,还是可以的,这一点上不要低估领导。
-
第二层面:处罚的逻辑
接前述话题,但体制内的最大问题在于:无论是领导、还是员工,本质上大家都是在为体制服务,并不是为个人服务。
假如有一件事没有办好,是对不起领导吗?并不是,与领导个人并没有关系。
主要是对不起工作、或者对不起组织本身。
那么,如果要惩罚,也应当由工作或组织本身来处罚我。
哪怕领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组织,但领导个人为什么要出这个头呢。毕竟,我损害了工作,并没有损害领导啊。
而只要领导不出这个头,实际上所谓的“工作和组织”并没有实体,不会跳出来说,你有问题、要处理你。
所以,你会看到,体制内一般是什么时候处理人?往往是事情闹出来了、闹大了、闹上舆论了,没有说法不好收场了,以及难以服众的时候,才要做出处理。
而这时候的处理,“组织”一般是雷厉风行、敢说敢做的,谁也不要螳臂当车。
于是,你会发现,只要一件事没有上升到所谓公开的层面,体制内的很多事,你说它是问题它就是,你说它不是问题它也就不是了。这时候,你只是面对领导个人,不存在什么组织不组织的。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事情没办好,但只要“组织”本身并没有被冒犯到,其实并不存在某个组织处理的动力和机制。
但当一件事,通过一定程度的曝光,形成了内外部的压力,和一定的人群共识。
这时候,平日里只是作为虚拟概念的“组织”,突然具象化了起来,仿佛每个领导、每个员工都化身成了“组织”。于是,组织就登场了,而且还特别硬核。
再举个参照的例子,当社会上发生刑事案件时,检察机关作为公诉人,会代替社会来进行诉讼。哪怕受害方没有提出申诉、甚至案件中没有特定的受害方(公共安全、公共财产等)。
也就是公诉人天然的代表了公共利益。
但体制职场,其实并没有“公诉人”一说,哪怕是领导和纪检部门,只要不涉及经济、舆情等原则性问题,没有哪个特定的领导必须“秉公执法”之说。
这时,如果领导硬要按着某些纪律条例来处理下属,便会给所有人一个影响:就是领导故意上纲上线要整人~
所以,领导如果真要处理一个人,往往不是这个人事情办得怎么样、作风怎么样。恰恰是其顶撞了领导个人、对领导个人不尊重、一贯和领导不对付、甚至和领导是死敌。
这才是领导下决心要给与对方实体伤害的原因。
-
第三个层面:公权的逻辑
但是,假如我们所有人都明白上述逻辑的话。那么领导手上的这些实体武器,统统都变成了一种私器。
也就是说,除了绝对的大是大非事件,绝大多数领导的实体处理,其实都是基于其个人的爱憎,是他想要对付你,所以他使用了某个手段给你于实体伤害。
我们通称为,打压。
好,既然是打压,既然是私器。那么,它在运用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了另一个层面的逻辑:
就是体制的公权力,岂能给某个领导拿来私用呢?
你与下属不和、下属不尊重你、你指挥不动下属,都不是你使用公权力打压的理由。除非,你能找到一个触及底线的把柄、触发组织的处罚机制,否则,“整人”这个东西,组织更加防备。
为啥呢?
因为一个员工,即使再反水、再头铁、再躺平、再犯错,他也只是个小员工,个人的行为、个人的力量而已。
但领导,如果彻底掌握并随心所欲的使用“组织力量”的时候,那这时候比小员工怠工更加可怕的,是集公私权力与一身、自己便能代表组织的领导。
这对于“组织本身”更为恐怖,更值得警惕。
因此,当领导想要采取实体打击下属的时候,无论是上级领导、组织体系、广义上的群众,都会窃窃私语。
比如说,“你骂他几句是对的,但是你真扣他工资这个搞大了吧”,或者“你给他压活儿压责任没问题,但你因他顶撞而找理由处分他,这个就过分了吧”,以及“你给他换个科室、换个岗也是你领导的权力,但是你想让他回家下岗,你太牛逼了吧”。
是的,我们的组织,宁愿在实质上放弃这种处罚的权力,也不能让少数人、某领导掌握这种权力,不然的话,组织迟早变成个人的私域,到那时组织就完了。
-
最后,我们的逻辑又将回到最初的问题,我们害怕什么?
害怕什么呢?啥也不怕、无所畏惧。
因为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合法性来自于宇宙尽头的公考(包括事业单位招考),这个考试,是国家赋予每个公职人员的一张证书。
通过考试就是“持证上岗”。
这之后,一个人的收入、和他在体制内的整体框架就固定了下来,雷打不动的行至退休。
而领导,不管是喋喋不休、上蹿下跳,还是反手为云、覆手为雨,实际上大多是局限于精神层面的攻击。
而一旦上升到实体伤害,那领导也就触犯到了“组织的逆鳞”。能否处理的下去另说,这一折腾基本上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鸡飞狗跳还吃力不讨好。
而,大家要注意的是,时代发展的方向,正是朝着越来越约束权力的方向进行。过于一个人一言九鼎的情况越来越少,现在万事要讲程序、要集体决策、要留好证据台账。
越是在这种情况下,领导,也越难以运用处罚的权力。而一旦实体伤害的手段受到制约,那么,还怕什么领导呢?